【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已於113年7月上路,新制房屋稅將於114年5月開徵,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以「全國歸戶」及「全數累進」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桃園市為例,稅率調高為3.2%至4.8%,預期房東或多屋族收到5月開徵的房屋稅單將會增加稅金。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新制房屋稅為鼓勵民眾將閒置房屋投入租賃住宅市場,提升房屋利用效率,及為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以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申報合理租賃所得,有以下3種情形可讓房東享優惠稅率1.2%至2.4%,如原適用非自住最高稅率4.8%,最多可省下3倍的稅金。

1.房屋供作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使用:稅率為1.2%且戶數不限,詳細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公益出租人專區(網址:https://gov.tw/F46)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區(網址:https://gov.tw/XTL)查閱。

2.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且達一般租金標準:依全國歸戶適用1.5%至2.4%之較低稅率,有關「租金標準」各直轄市、縣市並不相同,可至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法規檢索輸入「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網址:https://gov.tw/8vP)查得各年度租金標準資料。

3.委託民間包租代管租期一年以上且申報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稅率為1.5%且不限戶數,委託民間包租代管詳細資訊可至桃園地政資訊服務網租賃住宅專區(網址:https://gov.tw/hX9)查閱。

該局特別提醒房東,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記得於每年房屋稅開徵40日前(即3月22日,114年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4日)檢具租賃契約書向當地稽徵機開提出申請,同時於5月份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才能於當期適用較低稅率。

民眾如尚有疑問可利用該局總(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服務。總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7。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