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使用牌照稅屬於地方政府定期開徵之底冊稅, 113年桃園市使用牌照稅實徵淨額為73.95億元,較109年增加5.26億元,成長率7.66%,為6都之冠。從桃園市近5年資料觀察,使用牌照稅實徵淨額呈逐年上升趨勢,年平均成長率為1.85%,各車種除曳引車外,實徵淨額皆逐年增加,以小客車增加4.19億元最多,且其每年占使用牌照稅實徵淨額約9成。
113年桃園市使用牌照稅應稅輛數計89萬8,350輛,主要以自用小客車69萬9,292輛最多,其次為機車與貨車各分別9萬餘輛,約占10%,相較109年,增加數以自用小客車5萬6,045輛最多,其次為機車4萬6,786輛,成長率以機車為近一倍最多;進一步按汽缸數分觀察應稅輛數及稅額,汽缸數1800c.c.以下占總輛數56.75%,占總稅額38.89%,皆為各區間最高者,其次為汽缸數1801c.c.-2400c.c.占總輛數29.94%,占總稅額38.59%。
桃園市政府為簡政便民,藉由各式媒體宣導多車歸戶申請,以併入1張稅單之方式寄發,確保稅單不漏接,並對本市一般民眾、公司行號、非營利團體等寄發輔導函加強推廣,亦積極辦理車輛清查作業,維護租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