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於10月1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並在檢察官蕭博騰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一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等單位,於桃園市平鎮區民宅查獲販售「喪屍煙彈」的楊、宋二嫌,並將二人逮捕!

桃園地檢署指出,被告楊、宋二嫌涉嫌利用社交網路平台IG、通訊軟體Wechat販售喪屍煙彈,於本月1日在桃園市平鎮區民宅,查獲被告楊、宋二嫌製造含有異丙帕酯、依托咪酯之煙油(俗稱喪屍煙彈),並扣得異丙帕酯、依托咪酯原料粉3包(總毛重323.5公克)、依托咪酯類煙油半成品9瓶(總毛重613.5公克)、依托咪酯煙彈成品14顆、調和香精、攪拌器、研磨器等製作喪屍煙彈器具。

檢察官訊問後,被告楊、宋二嫌認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楊嫌羈押禁見、被告宋嫌則具保20萬元。

據研究指出,「喪屍煙彈」異丙帕酯、依托咪酯屬於新興毒品,業經行政院公告列管為第三級毒品,若有製造、運輸、販賣等行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重罪。

進一步說明,「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是一種可誘導全身麻醉的中樞神經鎮定劑,近期與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化學結構類似物,遭不肖分子摻混有機溶劑製成電子菸彈,透過網路販售予不特定第三人。

桃檢署再次慎重呼籲國人,吸食「喪屍菸彈」依托咪酯、異丙帕酯煙油後,恐產生致幻、麻醉、肌肉痙攣、運動不協調、抽搐等副作用,切勿輕易嘗試。

 

圖說:桃檢署偵辦楊、宋二嫌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並向法院聲請羈押。(記者潘瑞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