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局統計今年1到7月共查扣84件偽造車牌案件,較去年同期15件大幅增加69件,上升比例高達460%。其中包括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於113年8月7日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發現一輛銀色自小客貨車5P-2039號車牌疑似懸掛假車牌,遂以巡邏車上所裝設之「AI巡防系統」辨識,經系統確認車牌不符,查證該名年近七旬的游姓老翁,因酒駕車牌遭吊扣,而聽信友人透過特殊管道購得原車牌,便傻傻交付新臺幣1萬8千元給友人,使用偽牌懸掛車上。案經調查游姓老翁表示不知道懸掛自己所屬車輛的偽造牌號行駛在道路上屬於違法,全案偵訊後,依偽造文書之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內政部警政署為從源頭遏止此類情事,已向交通部公路局建議研議強化號牌防偽設計,避免遭輕易偽造;受害車主陳述意見時,應優先受理並暫停裁決作業,確認遭不法利用後即予撤銷違規通知單;同時於受害車主在明示更換號牌之意願時,建議依規費法相關規定,主動協助受害車主實車查核,並予以車主免收規費換牌事宜。
此外,內政部警政署考量車輛懸掛偽造、變造號牌行駛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外,亦同時涉犯刑法第212條及第216條之偽造文書罪嫌,屬惡性重大違法(規)行為,並建議交通部考慮增訂「沒入」處罰,以加重懲處,遏阻此類不法行為的發生。
期望透過警政和交通部門的通力合作,能有效打擊車輛號牌遭盜用或偽造的情事,切實維護車主的權益。畢竟車牌偽造案件猖獗,將嚴重危害道路安全並侵害車主權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將積極採取多項執法措施,加強取締查緝偽變造車牌,積極維護受害車主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