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陽正桃園報導】桃園大廟景福宮成立於1745年至今已有近300年歷史,廟貌輝煌壯麗,廟內保有諸多清代嘉慶年間之匾額、聯柱、神桌以及燭台仙等歷史古文物,更是當地民眾的信仰中心,於1985年獲內政部核定為三級古蹟。日前桃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亦審議通過廟內4案5件古文物,包括人物托海螺木燭台2件,赫聲濯靈匾、明赫感應匾、保我黎民匾各1件等,列為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更完整見證「景福宮」是桃園深具歷史意義的重要據點。主任委員簡征潭允諾,廟方將持續傳承美好的宮廟藝術,朝再創無形文化資產的目標前進。
簡征潭表示,桃園大廟景福宮是擁有近300年歷史的珍貴古蹟,不但是地方共同的信仰中心及歷史瑰寶,也是桃園市街發展的中心點,可以說是完整見證桃園發展史的活教材。廟內目前共盤點出近30件逾200年以上的古文物,包括「燭台仙」、7大尊神明、精雕神桌、百年神轎、嘉慶年間的巨匾額及前殿嘉慶年間石獅等,均保有河洛文化之傳承特色。其中人物托海螺木燭臺、鎮守福建臺澎掛印總兵官武隆阿親題敬獻之「赫聲濯靈」匾額、淡水同知薛志亮題獻之「保我黎民」匾額、同知借補噶瑪蘭通判翟淦敬題之「明赫感應」匾額等4案5件,於日前經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通過,列為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的好消息無疑是最棒的肯定,感謝所有相關單位的共同努力,為保存重要文化資產盡心盡力,除要將這份喜悅與所有善信大德分享,我們將朝再創無形文化資產的目標前進。
簡征潭指出,桃園大廟景福宮是一座富有歷史價值的廟宇,見證近三百年桃園發展歷史,是所有市民共同的信仰中心及歷史瑰寶。列為有形文化資產的三件清代巨匾懸掛在廟內正殿,規制謹嚴、尺寸宏大,為台灣廟宇中較為巨大且具代表性之古匾,可證歷來建置之規模。而這對古時放置蠟燭的人物托寶造型木製「燭台仙」極為罕見,重近10公斤、高約72公分,形制對稱,全台僅7處8對,且景福宮尺寸最大,具工藝技術水準和古典彩繪歷史脈絡,反映出清領時期台灣寺廟中的藝術交流。
文化局表示,待完成行政程序後,將辦理公告作業,目前4案5件文物均由景福宮妥善保存安置於正殿,市民前往大廟參拜時,在正殿即可一次飽覽四件珍貴的古物,呼籲民眾參拜時多留意觀察,細細品味古蹟與古物之美。